建立产业人才需求与高技能人才供给耦合机制
促进河南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刘继广
《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聚焦技能促进就业,提出建设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全省上下正在全面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为“两高河南”提供重要支撑。经过2019-2021连续三年百万大扩招,叠加国际形势风高浪急、疫后复苏不确定性较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各类院校生源大省、扩招大省,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形势和任务更加紧迫。探索建立产业人才需求与高技能人才供给耦合机制,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将有力促进河南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一、基于产业结构演进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制定高职教育发展规划
1.同步规划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
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为直接,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把职业教育放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加优质职业教育供给总量。河南作为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加快培养数以千万计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历史选择,是开创高质量发展崭新局面、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必由之路。
2.突出高等职业教育在职教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产业结构演进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具有拉动效应、转换效应、创造效应。新时期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高等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与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的要求相比,我省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与质量不高并存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需要把发展高职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输送区域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支持高职院校提升区域和行业发展高技能人才支撑能力
3.支持高职院校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供给能力。
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职业院校办学的重要功能和新的增长点,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并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河南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职院校积极申报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参与国家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大国工匠成长计划”河南方案,建设一批职业能力重构试点院校,探索开展“中原工匠班”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探索劳动者职业能力重构的路径和模式,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职业能力重构经验。
4.引导高职院校提升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服务能力。
支持高等职业学校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前沿新材料等主导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未来产业,重点办好服务地方发展的特色优势专业(群),提升办学层次,逐步建设成为集就业教育、升学教育、培训教育、创新中心于一体的区域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支持河南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新兴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国家标准的优先推荐列入国家层面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
三、发挥政府舆论引导制度保障功能促进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5.大力宣传建设职教高地和技能河南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政策方针。
一是大力宣传实施高职教育和高技能人才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使社会大众认识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视程度,转变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二是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活动选拔一批当地的高技能人才典型,并将他们的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树立榜样形象,鼓励和引导广大劳动者尤其是青年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人才观,努力成为能工巧匠、大国工匠,通过技能改变人生、追梦圆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高职毕业生等高技能人才的局面,为高职毕业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制定和实施职业平等就业机会平等政策。
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完善的职业平等教育计划,大规模开展良好的职业导向教育,帮助社会大众正确地认识并平等地看待每一份职业,进而理性地选择职业。人无贵贱,只有贫富之分;职业无贵贱,只有苦乐之分。有人能苦中作乐,积极向上,终成人生赢家;而有人吃不了苦、受不了罪,逃避歧视苦职,终将一事无成。须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二是保障高职院校毕业生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现代社会,高职毕业生正在以难以阻挡的速度活跃在生产服务第一线,发挥着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创新、技能推广等重要作用,为经济发展撑起一片蓝天。禁止各部门、各单位在招录公务员等就业机会方面有歧视性规定。
7.职业教育和就业保障法制化。
一是出台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一个刚满18岁的青年在进行就业时,未能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或者是高中教育,那么他将不具备进入劳动市场的资格。用法律手段促进就业市场上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提升,促进从业人员重视自身技能培养。职业教育法制化能够促进河南省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的供给,有利于缓解河南省高技能人才供需不平衡问题,进而为我省的产业结构演进提供强大动力。二是完善就业保障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法定职责。保障就业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应该把人才培养主体、人才使用主体等作为就业保障的重要角色纳入就业保障体系。
四、促进和诱导企业深度参与培养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
8.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纳入企业发展总体战略。
企业应当改变以往“不冷不热”的态度,主动与对口的高职院校联系,告知其对高技能人才的诉求,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培养计划。企业需要多少高技能人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必须具备什么样的素质、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需要调整企业内部高技能人才的结构水平以达到什么标准,这些都是一个企业在进行培养高技能人才规划时需要统筹考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周密规划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的高技能人才供求平衡目标,以保证企业人才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9.依法建立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实行名师带徒制度。企业对师徒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并辅之以严格的考核验收和奖惩措施,以此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二是实行“干中学”制度。企业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使学生们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立即用于工作中,边学边用,边用边学,如此这些知识和技能就会深刻于他们的脑海中。并且由于理论知识得到了实践,会使得这些高技能人才的素质能力愈加满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三是实行“开放交流”制度。企业一方面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知识、技术、工艺和材料,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另一方面应当定期安排培养对象外出交流学习,或是到其他企业挂职锻炼,或是到高职院校进修学习。一进一出,两种方式,适时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增强高技能人才的创新能力以适应产业结构的演进。
10.探索建立高效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一是创新考评机制。在对高技能人才的考评上,应赋予能力和业绩更高的权重,突出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性,形成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二是完善薪酬体系。企业应当根据对高技能人才的年度考评结果对其施以不同的薪酬奖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现阶段河南省企业增强竞争力,适应产业结构演进的重要任务。企业领导者只有制定周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规划,并且下属各级管理者认真履行各项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才能加强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实现“人才强企”的战略。
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不同于一般的职业教育工作,其培养目标定位于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以促进产业结构演进,因此,这是一项有益于政府、企业和高职院校三方的任务,各方均需承担起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责任。只有政府、高职院校、企业都能在观念、培养、激励、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各部门权责明晰、各司其职,才能解决河南省高技能人才目前存在的问题,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
(本文为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重点项目“河南省产业人才需求与高技能人才供给耦合机制研究”2021SXHLX03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刘继广(1970-),男,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职教研究所所长,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理事,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职业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授,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与教育发展(郑州,451191)。